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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 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 年)》和《桂林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 年)》,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高标准按照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积极营造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良好法治环境,坚持整合资源,调动全局机关事务管理系统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积极性,形成合力,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法治政府工作扎实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相关任务完成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职能情况
1年来,我局法治政府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全局干部职工,特别是党政领导干部努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各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安排部署加强机关事务法治政府建设事宜,积极依法界定政府职能职责,根据《桂林市机构改革方案》和市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管办分离,自完成机关事务管理机构改革后,按照《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办发〔2019〕66 号),进一步理顺了机构设置,依法规范和加强了机关事务管理等职责,完善了机关事务工作绩效管理,推动了机关事务管理事与权的规范化、标准化、法制化进程。
(二)完善机关事务管理中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全年坚持强化规范性文件审查、立项、实施、清理等管理工作,及时按照上级规范性文件流程要求,审查办理规范性文件工作中,除注重合法性审查外,对发文必要性、制度合理性、廉洁性等一并审查。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备案等工作流程,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审查、备案,公布和启用“市管局规”文号,强化规范性文件动态化管理:一是完成《桂林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拟制和上报工作,待市人民政府审批通过后,印发全市党政机关单位遵照执行,依照《桂林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做好所属各单位的组织学习工作,提高对办公用房使用管理的认识,杜绝单位办公用房超标使用情况,维护正常办公秩序,建立健全办公用房清查盘点、管理信息统计报告、档案管理和办公用房信息公开等相关制度,进一步强化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加强对办公用房使用管理的巡检考核,定期对本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情况以及下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情况进行专项联合巡检考核,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问题;二是按照自治区和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精神,落实好《桂林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实施细则》各项工作,待市人民政府审批印发后,将推进公务用车管理的职能化、标准化、法治化,做好控制行政成本、厉行节约、防范廉政风险等多方面工作,届时将根据《桂林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实施细则》,召开专项会议,研究部署学习贯彻工作,拟定相关学习方案,组织各县(市、区)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和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等相关用车单位代表进行法规的解读培训,完善落实相关督查验收事项,确保《桂林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实施细则》有效执行;三是按照《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在全市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能监察工作,拟制定《桂林市公共机构节能监察管理办法(试行)》报市委、市政府审核后执行,采取现场随机抽查方式,确定节能监察对象,对违反《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规定的公共机构,由市本级节能监察机构依法下达整改意见书,责令限期改正并监督落实;对逾期不改正的,予以通报,情况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单位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责任。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工作,坚持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制定并同步落实《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集体学法制度》,对依法行政进行全面部署,贯彻执行《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方案)》和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坚持重大事项议事前专题学法,凡是涉及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决策前先行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把法治教育作为干部入职、任职培训的重要内容;二是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教育力度,我局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电子政务相关制度,在单位门户网站及信息公开主页上依法及时公开各种政务、事务信息,保障机关广大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并及时发布国家、自治区、市的最新法律法规,提高机关事务管理系统法治政府宣传效率;同时从切实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构建和谐社会高度出发,认真做好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等规范政府行为法律法规的宣教工作;三是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学习,重点是行政执法人员的学法用法工作,建立健全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以学法用法考试为契机,将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化、日常化,提高其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把握时代脉搏,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高度,自觉地学会运用法律政策手段处理工作,提高驾驭全局的能力,增强我局领导干部学法效果。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我局以“两教育”(法治理念教育和思想作风纪律教育)为契机,筑牢局公共机构节能监督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理念。一是局党委中心组坚持长期性定时组织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二是公共机构节能监督行政执法人员牢牢树立“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意识,做到“一有二要三心” (处罚有依据、教育要入心、执法要合理;细心调查核实,耐心说服教育,公心纠正违章),对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三大纪律” (服从指挥雷厉风行、公正执法不徇私情、廉洁自律克己奉公)、“五不准”(不准执法粗暴、不准徇私舞弊、不准酒后执法、不准吃拿卡要、不准以权谋私)教育,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努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五)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情况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负有重要职责,1年来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建强班子,带好队伍,在法治政府建设的实践中真干实干。一是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全局法治政府工作职责,细化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在推进依法决策、规范行政行为、转变政府职能、强化监督约束中发挥参谋辅助作用;二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做好对重大项目决策的合法性审查,提高依法决策水平。强化对公共机构节能监督依法行政考核机制,科学设定考核标准.创新考核方式方法,完善考核结果运用;三是完善对公共机构节能监督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制建设,坚持将教育培训、案卷评查、考核奖惩相结合.实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提升改进:
我局法治政府工作虽然在发挥职能作用、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但还存在提升空间,主要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创新举措还不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人员与所承担的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任务还不相称,“人少事多”的矛盾还比较突出;干部的业务能力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工作需要,办公条件及相关经费尚需加强等,后续将高度重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加强调查研究,在解决具体问题中推进工作。
三、工作亮点:
一是着力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按照要求在局党组会议室悬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并认真组织实施《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集体学法制度》,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专题讲座,按规达标完成年度法治督查工作任务;二是利用局务会、各种业务会等时间,认真学习有关法律知识,能及时订购普法材料,组织学习,法治政府工作适应机关事务管理新形势,全体干部职工法律素质不断提升,重点加强我局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科行政执法岗位的培训力度,尤其是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学习教育工作,截止当前,共安排5名工作人员参加广西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培训考试,并获得证书;三是为干部职工订阅了“七五”普法各期读本,结合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工作需要,采取集中学和自学,理论学和实用相结合,组织干部职工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广西党委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等大法或与公务人员日常工作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结合机关后勤工作特点和需求,强化学习《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广西区实施〈国家消防法〉办法》、《广西区安全用电管理办法》、《广西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广西区实施〈国家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广西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快递暂行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电网建设促进办法》等与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生活等密切相关的应知应晓法律法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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