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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2024-01-02 10:36     来源: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作者: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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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法治桂林、法治政府、法治后勤一体建设,坚持法治建设和机关事务发展同步协调推进,不断提高机关事务管理水平,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笃定“走在前、开新局”,法治建设工作坚持抓住“关键少数”、有效带动“绝大多数”,全面贯彻落实新时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新形势新思路新要求,全年组织开展专题学法学规26次,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自治区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和桂林全市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等会议精神,引导党员干部自觉运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规、学法重要讲话精神指导实践,有力推动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规范发展,为局干部职工购买法律学习书籍2600余元,为局决策层领导干部购买《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汇编通用版》5套,强化学习效果。局领导带头系统学,一如既往地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局党组年度理论学习重要内容,制定党组中心组法治政府理论学习计划和读书班方案,出台2023年度《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目录》,坚持班子成员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年局机关共开展3次专题研讨学习,举办4期读书班,将法治建设工作渗透日常工作各环节,为机关事务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政府决策保障。

(二)依法履行职责,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一是严格落实《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办发〔2019〕66号),进一步聚焦主业理顺机构及所属机构设置,规范各科室单位职责和人员岗位职责,2023年没有通过规范性文件设定或者变相设定任何行政许可。

二是依法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全面、全员、全程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健全完善“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形成层层抓落实”的法治防疫建设工作格局。每天对市创业大厦、会议中心、机关食堂、机关小餐厅、第二办公区等重要部位实施全面卫生消杀;同时严格落实食堂、会议室服务要求,做好常规餐饮会务和各类大型活动的会务后勤保障。

三是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推进办公用房资源合理配置和节约集约使用,保障正常办公,降低行政成本,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发改投资〔2014〕2674号)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市办法〔2020〕11号)等相关规定,加强市直机关单位办公用房监管,做好鼎晟大厦、发展大厦、住建大厦、新城商务酒店及金荣大厦的续租工作,并为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市党员教育中心、桂林日报、西庆林寺筹备小组、实体经济服务员工作队等7个单位调配约1147.18㎡的办公用房。制定印发《关于对办公用房情况进行普查调研的通知》,对在临桂新区集中办公的相关单位进行核查,进一步规范市直机关单位办公用房管理,摸清办公用房底数,杜绝超标准违规使用办公用房的情况发生。

四是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桂林市本级机关公务租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市管局规〔2017〕1号)和《中共桂林市委办公室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的通知》(市办发〔2020〕11号)等文件精神,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全年共4次组织相关干部职工学习规范性文件,将公务用车相关规范性文件精神入脑入心;做好市本级出车和用车单位学习的同时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对17个县(市、区)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进行上述文件宣教;10月,在荔浦市组织召开全市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重点着力破解公务用车管理中的难点焦点问题,高质量做好公务用车管理工作;11月深入兴安县、全州县、灌阳县调研指导公务用车管理执行情况,抓紧抓实公务用车监督管理,坚持集中统一,优化公务用车治理体系,坚持勤俭节约,提升公务用车保障效能。

(三)开展学法工作,加强法治队伍建设

我局高度重视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考试,着力提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能力,全局(含二层事业单位)应考人数298人,已考人数298人,参考率100%,考试通过人数298人,考试通过率100%。

2023年是“八五”普法工作的中期评估之年,也是承上启下的推动之年,我局高标准、严要求完成 “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系列工作,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局机关及所属单位部门普法责任,制定并落实《2023年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谁执法谁普法”任务措施清单》,并将有关情况在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全局上下认真落实各相关业务领域普法工作,落实普法责任的检查督促,做到提出一件,完成一件,依法推动机关事务法治进步。

(四)加强合法性审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坚决贯彻落实“三重一大”议事制度,要求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前,严格实行合法性审查,切实提高依法决策水平;二是强化规范性文件审查、立项、实施、清理等管理工作。按照上级规范性文件流程要求,在审查办理规范性文件工作中,除注重合法性审查外,对发文必要性、制度合理性、廉洁性、公平竞争等方面一并审查,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审查、备案,公布和启用“市管局规”文号,实施“三统一”工作制度,强化规范性文件动态化管理。

(五)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强化行政决策建设工作。坚持把宪法法律和党内、党外法规列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依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行政决策进行全面部署,贯彻落实《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把行政决策作为党组决策工作中的重要内容,在全年近30次议事决策会议中,始终坚持实行行政首长末位表态制,该送审的送审,该评估的评估,决策流程“不走样、不减量”,决策内容、结果做到如实记录、完整存档;二是强化依法决策宣传力度,提高决策透明度、民主化。我局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电子政务各项制度,在单位门户网站及信息公开主页上依法及时公开2023年度5项各种规范政务活动信息,保障机关广大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并及时发布国家、自治区、市的最新法律法规,同时从切实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构建和谐社会高度出发,认真做好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等规范政府行为法律法规的宣教工作,为机关事务管理依法决策提供良好宣教环境;三是强化决策落实科学化、标准化,继成功打造机关食堂、机关幼儿园、机关会议服务、机关物业服务4个自治区级机关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后,机关会务广西地方标准正式颁布,截至当前,机关物业广西地方标准技术评审通过;公务用车管理国家级标准化试点全面推进中。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桂林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 —2025年)责任分工方案》(市法通〔2022〕11 号)要求,深入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组集体学法制度,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落实由局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及时调整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八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全面整合资源,充分调动全局干部职工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积极性,形成合力。

二是带头守法讲规。严格落实上级法治政府建设指示精神,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首位。局主要领导积极带头上法治党课,先后3次为党员干部授课,邀请专职律师、大学教授作专题宣讲2场;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公职律师绩效工作目标任务,联合人事部门,组织动员全局行政编制人员11人预报名国家司法考试,申买借发学习书籍5套;大力开展宪法、民法典主题教育,积极参加“民法典大家答”“民法典进万家”等活动,以多种形式开展法律法规宣教工作。

三是丰富活动载体,全面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进农村”活动 。结合我局防贫工作及乡村振兴实际,充分发挥我局两个驻村(临桂四塘自信村、李家村委)“第一书记”的法治宣教先锋作用,积极将法治宣传穿插防贫工作中,利用村民学校、道德讲堂等阵地,要求全局防贫干部随访脱贫户过程中,开展法治宣讲活动。坚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进网络”活动,发挥新技术新媒体作用,通过局网站等平台,开展机关事务法治“线上”宣传,营造网络宣传良好氛围。坚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进社区”、“民法典进万家”等活动,为所辖各机关生活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促使清廉社区建设扎实推进。坚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进企业”活动,组织市迎宾车辆租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市桂勤物业公司等局属企业开展法治宣传活动2场次,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治意识,推动企业合规建设,防范法律风险,提升企业管理法治化水平。坚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进校园”活动,坚持长期组织各局属幼儿园开展“宣传宪法、民法典,从娃娃抓起”法治宣教活动,加深幼儿对宪法、民法典的认知,树立良好的法治启蒙意识。坚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进食堂”活动,坚持标准化机关食堂创建与依法治理有机结合,不定期在机关食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机关食堂电子宣传屏滚动播放宪法、民法典宣教信息,向就餐人员发放反浪费宣传资料,推动文明就餐、依法维护就餐合法权益。坚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进机关”活动,紧紧围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目标要求,以机关后勤服务为契机,全年2次组织教师、司机、厨师、安保、保洁等一线人员担当普法志愿者,在各社区、街道、机关办公区域等场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四是加强法治党风建设,着力营造良好法治工作生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如既往地纠正“四风”,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认真开展针对违规接受宴请,违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公款旅游或接受旅游安排,及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的专项监督工作。

五是遵纪守法,廉洁从政。局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和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均能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认真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管好家人和身边工作人员,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从严要求自己,凡要求党员干部职工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较好地发挥表率作用。

三、存在的不足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发挥职能作用、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创新举措还要有待加强;二是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流程还有待健全,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干部职工法律水平、司法意识还需提高;三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人员激励机制不完善,工作干劲得不到发挥,与其所承担的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任务还不相称,“人少事多”的矛盾比较突出;四是干部队伍法治水平需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还不能完全胜任工作需要。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对照中央、自治区、桂林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要求,以求真务实、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一是加强再学习、再培训,进一步提高学法、用法意识。加强全局、全市机关事务管理系统干部职工、行政执法人员、党政领导干部集中学习、自学,特别是二十大当中涉及法律法规、政策解读等方面的学习,积极做好学习成果与实际工作相结合。二是继续贯彻落实党组集体学法制度长效机制,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推进机关事务管理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进程,丰富完善机关事务管理规范性文件建设,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更正、细化研究,进一步提高机关事务管理服务综合水平。三是督查不懈,干劲不松,密度增量,法治政府建设内部督查除2023年检查项目内容外,2024年度将全方位完善督查内容,按照预防廉政风险“十关”会议精神,扎实抓好“十关”规章制度的制定,严格把关,做到完成一个下发一个;加强对食堂、物业、电梯维保等方面的督查,促进各社会化服务单位提升服务质量,预防和纠正问题,促进责任落实,切实履行管理、服务、保障职能。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政府作出扎扎实实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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