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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报送审核目录(拟保留) | |||||
| 清理责任单位: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清理时间: 2024年11月13日 | ||||
| 序号 | 名 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年 月 日) | 保留的理由、依据 | 备注 |
| 1 | 《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桂林市本级机关公务租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市管局规〔2017〕1号 | 2017年9月28日 | 理由: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桂林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租车管理,加快建立新型公务用车制度,有效保障公务活动,降低运行成本,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 依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桂办发〔2018〕4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本级机关公务租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72号)和桂林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并执行。 | |
| 2 | 《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桂林市市直机关办公用房维修管理办法><桂林市市直机关办公用房租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市管局规〔2017〕2号 | 2017年2月20日 | 理由: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桂林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关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规范和加强市直机关及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及其附属设施(办公用房)维修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市直机关办公用房租赁管理,规范办公用房租赁行为,节约财政资金,防止铺张浪费。 依据:根据《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1号)、《自治区区直机关办公用房维修管理办法》(桂政管发〔2015〕3号)以及《桂林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市直机关办公用房统一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办发〔2016〕24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并执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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