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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桂林市水利局 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公布2023年桂林市节水型单位的通知
桂林广播电视台、桂林日报社、桂林市不动产登记和房产交易中心: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自治区水利厅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3年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的通知》(桂事管发〔2023〕20号)和《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桂林市水利局 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3年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的通知》(市管局〔2023〕21号)文件精神,各有关单位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节水型单位建设评价标准》,积极开展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经评估验收,确认桂林广播电视台、桂林日报社和桂林市不动产登记和房产交易中心3家单位为桂林市节水型单位,现予以公布。
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会同桂林市水利局、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桂林市节水型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对被评定为节水型单位超过5年的开展复核工作。复核未达标或未申请进行复核的,将取消其桂林市节水型单位称号。请各创建单位继续按照创建标准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用水管理制度,提升节约用水水平,加强节水技术和设备推广使用,发挥创新、引领、示范作用,带动全民参与节水型社会建设。
桂 林 市 桂 林 市 桂 林 市
机关事务管理局 水 利 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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