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7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5年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预算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5年预算公开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表
十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表
十三、项目支出(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
十四、项目支出(补助市县)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本级
1.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接待、机要、档案、信息、保密、信访,以及综合协调、应急处置、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组织有关综合性报告、文件起草。指导机关后勤服务管理和政务信息化工作。
2.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教育培训、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及专业技术职务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年度考核、奖惩工作;指导直属事业单位的政工、人事、工资等工作。
3.负责市级党政机关集中办公区、市级党政机关宿舍区的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组织的大型活动、重要会议的安全保卫;协调、监督、检查驻院单位的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并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协助信访部门做好上访人员的疏导工作;负责全市机关事务工作的政策研究、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和检查督导工作;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培训、咨询服务和普法教育工作;负责对局机关及直属单位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及局党组、局务会决议决策的情况进行督查。
4.会同有关部门对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进行绩效评价,组织开展运行成本统计分析等工作;负责制定市直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对市直机关国有资产进行监督和管理;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预决算编制执行和监督,以及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管理、公物仓建设管理等工作;对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并实施内部财务审计;负责相关单位的经费归口管理、审核监督工作。
5.负责拟定市直机关房地产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实施方案和具体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直机关办公用房的总体规划、统一管理、调整分配、维修管理工作;负责市直机关房地产管理和基建项目的计划设计、定点立项、组织施工等工作;负责市直属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和行政用地等国有资产的权属管理;负责市直机关房改资金、住房公积金和干部职工住房补贴经费的管理;负责集中建设和管理市直机关住宅用房,指导市直机关住宅小区物业管理。
6.负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推进、指导、协调、监督的具体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定额标准和节能规划、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全市公共机构能耗统计、监测、公示和评价考核工作,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培训和展会等工作;监督管理市本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指导、监督下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7.负责中央、自治区安排到桂林挂职、交流的市领导(家不在桂林)和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离退休老干部有关生活服务等保障管理工作;负责优化市直机关卫生健康资源的配置、机关医务室的建设和管理,以及市直机关的卫生保健服务管理工作。
8.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公务用车编制、标准管理;负责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处置等工作;负责市本级党政群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应急、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的日常管理和相关技术性、事务性工作,承担市重大活动公务用车保障工作。
9.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桂林市人民政府车队
桂林市人民政府车队工作职责是保障市委、市政府领导及其办公室的正常工作用车。
(三)桂林市湖滨饭店
桂林市湖滨饭店1969年成立,为市委、市政府、人大、政协等机关提供会议接待服务,2004年7月,市政府为整合资产,解决市直机关部分单位办公条件差的问题,将饭店房屋改造为市直机关行政办公用房,饭店的所有房屋、资产及土地全部移交国资委交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饭店大部分职工回家待岗,市财政局按饭店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生活费发放标准拨付职工生活费。从2014年开始,市财政局建议采取政府租用湖滨饭店资产支付租金方式给饭店补助,每年按租金方式拨付328.83万元,用于在职、退休职工等相关费用。
(四)桂林市机关幼儿园
桂林市机关幼儿园始建于1958年,隶属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财政全额拨款的差额事业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目标是为机关干部职工学龄前儿童提供保育和教育服务,解除家长的后顾之忧,培养孩子良好的日常行为习惯,为孩子的终身学习打下良好的基础。
(五)桂林市机关第二幼儿园
桂林市机关第二幼儿园创办于1957年,隶属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财政全额拨款的差额事业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目标是为机关干部职工学龄前儿童提供保育和教育服务,解除家长的后顾之忧,培养孩子良好的日常行为习惯,为孩子的终身学习打下良好的基础。
(六)桂林市机关第三幼儿园
桂林市机关第三幼儿园成立于1980年,隶属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财政全额拨款的差额事业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目标是为机关干部职工学龄前儿童提供保育和教育服务,解除家长的后顾之忧,培养孩子良好的日常行为习惯,为孩子的终身学习打下良好的基础。
(七)桂林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1.负责单位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机要保密、政务公开、档案、信息、宣传、绩效、后勤及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等工作;负责单位党群工作;负责单位纪检监察、信访、扶贫振兴等工作。
2.负责单位财务工作;协助主管部门做好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公物仓建设管理等相关工作。
3.负责机关办公区会议中心的管理和会议设施设备维护工作;负责全市性会议会务服务和保障工作;负责全市性重大会议、市四家班子集体考察调研期间的医疗保障工作。
4.负责机关干部职工的餐饮服务管理和食品安全卫生保障工作;负责市直机关餐饮服务管理的标准化、信息化工作,推进市直机关餐饮服务的社会化保障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对政府采购中标企业履约情况开展检查、考评及违约追责工作;负责机关食堂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5.负责拟制桂林市机关后勤产业发展方案;负责预制菜及其他机关后勤产业推广工作;负责指导局属国有企业的运营管理工作;负责参与、承办全国性或区域性的会议、会展工作。
6.负责规范和督促市直机关办公区、生活区绿化、保洁、水电等物业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市直机关办公区、生活区的房屋、道路、水电等维护维修工作;负责机关办公区电话、网络、空调、电梯等机电通讯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市直机关办公区和生活区物业服务管理的标准化、信息化工作,推进物业服务管理的社会化服务保障及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对物业服务中标企业履约情况开展检查、考评和违约追责工作。
7.负责统筹协调管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公办幼儿园(托育园)相关工作;协助做好局属公办幼儿园(托育园)师资队伍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推进机关幼教(托育)资源整合、基础设施建设、幼教集团化等工作;负责局属公办幼儿园(托育园)信访工作。
8.负责推进机关后勤服务保障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以及“两化融合”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大数据、智能化建设和维护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办公区通讯网络、硬软件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八)桂林市临桂新区国惠幼儿园
桂林市临桂新区国惠幼儿园于2019年9月开园,隶属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财政全额拨款的差额事业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目标是为机关干部职工学龄前儿童提供保育和教育服务,解除家长的后顾之忧,培养孩子良好的日常行为习惯,为孩子的终身学习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本级
内设8个职能科室:办公室、人事科、安全法规科、财务资产科、房地产管理科、节能监督管理科、服务保健管理科、公务用车管理科(市公车管理中心)。
(二)桂林市人民政府车队
据市编〔1998〕217号文,桂林市人民政府车队为市直属事业单位,隶属市政府,机构级别相当于副县(处)级,经费来源实行财政全额拨款。根据市编〔2013〕4号文对桂林市人民政府车队进行机构改制,在市委、市政府下设立车辆管理办公室,经费来源实行财政全额拨款。2020年11月,市委办、市政府办车辆管理室划归公车管理中心一车队。内设办公室、安全科、调度室、财务室。
(三)桂林市湖滨饭店
桂林市湖滨饭店是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
(四)桂林市机关幼儿园
隶属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二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基本职能是为学龄前儿童提供保育和教育服务。
(五)桂林市机关第二幼儿园
隶属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二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基本职能是为学龄前儿童提供保育和教育服务。
(六)桂林市机关第三幼儿园
隶属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二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基本职能是为学龄前儿童提供保育和教育服务。
(七)桂林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内设8个职能科室:综合办公室、财务科、膳食科、产业发展科、物业科、幼教科、会务服务科、信息科。
(八)桂林市临桂新区国惠幼儿园
隶属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二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基本职能是为学龄前儿童提供保育和教育服务。
第二部分: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5年收支总预算15720.46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同比减少386.34万元,下降2.40%。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总收支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关于过紧日子的相关要求,对一般性支出进行压减。同时,为了进一步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力度,将部分项目纳入综合预算统筹保障。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总收入预算15720.46万元,同比减少386.34万元,下降2.40%,总收入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关于过紧日子的相关要求,对一般性支出进行压减。同时,为了进一步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力度,将部分项目纳入综合预算统筹保障。
三、部门预算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支出总预算15720.46万元,同比减少386.34万元,下降2.40%。其中:基本支出8806.9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6.02%;项目支出6913.5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3.98%。总支出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关于过紧日子的相关要求,对一般性支出进行压减。同时,为了进一步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力度,将部分项目纳入综合预算统筹保障。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共0万元,同比减少1572.79万元,下降100.00%。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年度实际工作情况调整资金来源。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28.50万元,同比减少0.06万元,下降0.01%,具体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2025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5年预算安排424.32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5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安排424.32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安排4.18万元,同比减少0.06万元,下降1.3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定额经费相应减少。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我部门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425.78万元,同比增加450.45万元,增长46.18%。机关运行经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从定额公用经费安排部分保障各集中办公区域办公水电费支出。
八、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4165.55万元,同比增加2280.52万元,增长120.9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165.55万元。
集中采购预算4165.55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100.00%,同比增加2280.52万元,增长120.98%,其中:货物类0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4165.55万元。
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0%,与上年持平,其中:货物类0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0万元。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5年车辆实有数211辆,其中:燃油标准车211辆。
十、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一)我部门2025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市本级项目27个,预算资金6913.54万元。
绩效目标情况详见报表。
(二)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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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预算数 (单位:万元) |
绩效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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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水电费 |
1590.20 |
确保办公水电费足额支付,保障各办公区域正常运转,强化资源统筹配置,严控非必要水电消耗。 |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桂林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桂林市财政局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桂林市本级各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事业单位)运行经费:为保障机关单位(含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服务中心)或事业单位(含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公益二类、尚未分类、企业、其他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5年预算公开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表1)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表2)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表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表9)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表10)
十一、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表(表11)
十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表(表12)
十三、项目支出(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表13)
十四、项目支出(补助市县)绩效目标申报表(表14)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附件:027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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