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自治区、桂林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在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业务指导下,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指示精神,完善公开机制、强化公开意识、突出公开重点,圆满完成了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健全组织机构。今年,我局根据领导分工调整,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人员,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有效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副秘书长,局党组书记、局长戴波担任,副组长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建华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局办公室主任蔡俊华担任,配备一名信息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二)加强网站管理。2022年,共计在单位门户网站主动发布信息125条,其中概况类信息33条,政务动态信息81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11条。及时对单位工作动态、人事信息以及局本级及局属二层机构财政预决算等信息进行公布,切实提高了机关事务工作的公信力和透明度。
(三)优化新媒体管理。2022年,通过优化新媒体管理,我局“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212条,关注人数为1660人,与2021年相比,信息发布数量增加了11条,关注人数增加了648人,切实拓展新媒体信息公开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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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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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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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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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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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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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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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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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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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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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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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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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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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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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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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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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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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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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217 |
21399804.95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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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 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 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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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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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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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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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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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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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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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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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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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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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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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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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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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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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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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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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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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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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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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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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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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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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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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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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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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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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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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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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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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思想认识还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部分科室部门尚未形成主动公开意识,按时更新、定期更新的观念没有形成。二是政务公开队伍稳定性不足。由于人员变动,新任信息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理解的还不够透彻,对国务院、自治区和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掌握的还不够全面,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全面,进一步加强各科室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意识的主动性,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二是加强学习,提升认识,提高工作人员工作技能,培训信息公开内容、格式,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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